山西银行改革化险:4.16亿股权被拍卖 三大股东被立案执行

文章导读: 日前,山西银行4.16亿股股权被摆上拍卖台,起拍价为4.17亿元,每股均价约1.00元。 上述股权的持有人为山西银行第四大股东,该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前“山东首富”王某涛,目前已沦为“失信...

日前,山西银行4.16亿股股权被摆上拍卖台,起拍价为4.17亿元,每股均价约1.00元。

上述股权的持有人为山西银行第四大股东,该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前“山东首富”王某涛,目前已沦为“失信被执行人”。该股东及旗下企业已被山西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偿还8623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此外,山西银行第三大股东和第五大股东也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

作为山西省“改革化险”的产物,山西银行肩负化解该省原五家地市城商行遗留问题和历史包袱的重任。然而,该行交出的答卷并不乐观。数据显示,山西银行2024年净利润暴跌九成,资产利润率降至0.01%,成本收入比逼近80%。截至2024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增幅超过45%,不良贷款率升至2.50%,个人经营性贷款的不良率更是飙升至42.35%的历史高位。

第四大股东破产重整

据阿里资产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的信息显示,山西银行4.16亿股股权及孳息将于2026年1月11日公开拍卖,起拍价为4.17亿元,每股均价约1.00元。该股权的所有人为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融新大集团”),权利来源为司法裁定,由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置。

图片来源:阿里资产拍卖网

年报披露,中融新大集团位列山西银行第四大股东,持股数量4.16亿股,持股比例1.61%。企查查显示,中融新大集团目前已被打上“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债券违约”标签。

12月16日,恒丰银行发布的中融新大集团债券违约后续进展公告披露,2023年7月,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融新大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5年4月23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中融新大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目前进入执行阶段。

业内人士指出,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意味着破产重整方案正式从制定阶段转入落地实施。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企业如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企业如被法院宣告破产,则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据了解,中融新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焦化大王”王某涛,王某涛2021年曾以596.5亿元的身价问鼎“山东首富”。据官网介绍,中融新大集团创立于2003年,是以能源化工、玻璃建材、矿产资源、物流清洁能源为主业的国际化大型集团企业。该公司总部位于青岛,下设山东焦化集团、山东物流集团、中融新大(青岛)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等多家权属企业,现有员工4000人。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披露,中融新大集团未能清偿申请人的到期债务,其他涉诉案件经法院执行亦未能清偿;该公司提供的资料印证该公司已资不抵债,部分债务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履行清偿义务,缺乏清偿能力。来自中融新大提供的资料及听证陈述显示,歌海网消息,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252.75亿元,负债488.1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山西银行已将中融新大集团诉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山东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偿还该行借款本金8623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并要求中融新大集团、王某涛等其他被告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治理乱象交织

“山西银行是在全省改革化险大背景下,由原五家地市城商行整合组建的新机构。”山西银行相关介绍称,该行面临化解遗留问题和历史包袱的压力。

据官网介绍,山西银行是以原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为基础通过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山西省属金融企业,2021年4月挂牌开业。截至2023年末,该行资产规模超过3500亿元,员工6400余名,营业网点307家,遍布山西省10个地市、23个区、36个县。

图片来源:山西银行2024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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